如說法律與科技,在網上大致搜一下,應該會感受到樂觀的氣氛。起碼數字上見到,近年投資到法律科技的金額(純是商業投資)連年增加,以色列公司LawGeex宣布發明了獨門的覆檢合約(Contract Review)AI,並聲稱其覆檢速度及準確度比真人律師更快更高後,獲得近一千萬美元的資金投入,Baker McKenzie更在2017年宣布了多項重大改革,要把人工智能納入其法律服務中。
目前法律科技應用最廣之處,暫時是在法律研究(legal research)和資料覆檢方面(reviewing of materials),而這兩個範疇的共通點是,它需要一定的技術,但工作非常重覆。
門外漢一時可能聽不明白,這裡解釋一下。當遇到客戶真實的問題時,律師需要進行法律研究,翻查過往的案例,找出相似的場景,參考舊時如何判案。這個翻查的過程,幾乎永無窮盡,因為它需要囊括的起始時間,以香港來說,基本上是等於由普通法開始時查起;平日上庭用得著的案例,年份遠至1600年代的也不罕見。目前這部份主要時由時薪相對較低的見習律師執行,在各種法律專用搜尋器中輸入關鍵字眼,再由見習律師以人手在結果中揀選他認為相關的案例,十分費時。
資料覆檢,則是在披露文件的階段,訴訟雙方如非不願意交出手上有的文件,便是採取「堆填策略」,不管三七廿一把手上所有文件,包括零碎的單據等,都傾囊而出向對方傾倒,務求用量把對方壓死。這種情況在個人與大機構(例如國際銀行)對訟的情況下尤為普遍: 大機構一方面要盡到披露的責任,二則不妨用大批文件把弱小的對方壓死(因為對方律師要把全部文件看一次,所花的費用已夠把小客戶吃窮了)。
在這兩方面,人工智能都派得上用場。透過訓練AI去讀資料和做研究,的確可以節省時間。但目前暫時只是超級大律師行有財力進行這樣的改革。而一套新的研究平台工具,往往不是像Google那樣一看即用,而是要對律師進行訓練,學習過後才懂使用。這個過程,實際上涉及到律師一方要改變很多工作習慣,令發展緩慢。
而且老實說,竟然連法官都嫌棄這些進步。2000年英國法官Hugh Laddie在Michaels v Taylor Woodrow Developments Ltd and others ([2000] 4 All ER 645)篇末,審完了案還特意嘮叨了幾段,說現在有了搜尋器、方便多了,律師便事無大小都把案例呈上來,明明這些案例可能只是擦著邊與案有關,又或者前朝的法官根本沒想到把案例這麼用在後來。他怪責律師也把案例來向法庭堆填,向著法庭「倒泥頭」了。
香港人口少、是個小市場,資金不會主動投到香港。因此香港法律界享用的任何法律科技,絕少是為香港而設,多數是先在歐美各大市場推廣,有餘才供到香港。比如說現在一個香港業界頗流行的法律搬尋器,本來主力在英國銷售,在香港使用的話,大家老是嫌香港專用的合約文件,版本不夠多。但香港市場太少,國際公司不願投入太多資源做研發。
更大問題是,整個法律界雖然持續走向人工智能化,但整個走向,其實是向律師一方面傾斜,而一般市民能享受的法律智能服務,坦白說是根本沒有。資金不停發展出令律師工作更有效率的技術,但沒有發展令市民更易接觸法律服務的軟件。
拿最基層的法律服務來說。法援的申請,到目前政府還是堅持要面對面進行的。你可能覺得匪夷所思,但到今日為止,申請法援,就是要你親身出現在金鐘的法援辦事處,才能領取申請表格。之後在職員給你發出檔號,你再回家去慢慢填,並把資產文件備齊再交回供審。為什麼這一步不能網上申請呢?一直是個不解之謎。
如你認為法援是社會福利,申請過程不免麻煩,自費聘用律師就不一樣了吧?可是即便是自費聘律師,最主要問題還是,你不曉得如何找到你的律師。登入律師會的網頁,所有律師名字按字母排列,頭五頁的律師都姓區或者姓歐。除了基本的年資資料,就不會有資料判別律師的高下,更加不會知道律師的每小時收費,或者整體收費。
也就是說,到完成法律服務前,你作為客戶和消費者,不會知道今次光顧,要用多少錢,亦很難預算。這樣不理想的情況,除了是因為礙於律師公會的宣傳守則,也是出於法律行業與市民之間權力的落差。就像看醫生一樣,醫生服務好不好,病人很難給評論,只能看運氣。萬一有事要投訴,也會因為雙方在專業知識方面的落差,而在過程中感到巨大的張力和困難。主要問題在於,客戶本身對議題的了解不深,比如律師建議認罪,客戶根本不知道好不好;有時律師說案子有機會、「有得打」,你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得打,抑或律師只是找借口希望你多花一點訟費。
在香港,一般人要找律師,除了去找幾間有不斷自我宣傳的律師行,例如「葉謝鄧」之外,仍要靠相熟朋友「搭上搭」轉介。近年,英美日韓等國已經有一些初創網企,把律師服務變得像用openrice找餐廳一般,可以在網上輕易搜尋得到。近期,在香港亦有類似的網站誕生,名叫「訴訟有門」(OneLawyer),該網站如OpenRice般列出律師資料、服務的基本價錢、資歷、專注服務範疇等,以供用戶比較。目前網站上的律師選擇也不少,最難得的是價格透明,一目了然,,令用戶免卻找律師時的不少麻煩,。更難得的是,「訴訟有門」有不少法律知識教育文章,例如關於離婚、簽立遺囑等的介紹。除此以外,甚至有針對律師行如何定價的資料的教育文章,。一般香港的普及法律教育,都只重視「法律點講」,律師如何收費的教育,目前香港十分缺乏,但其實這種教育很重要,因為若市民覺得律師行神秘難測,難免會令一般小市民非到必要時,也不去尋求法律諮詢和協助,「訴訟有門」算是填補了一個缺口。
這類的科技,不僅是以科技促進法律行業的效率,更主力糾紛律師與客戶之間權力不平衡的問題。也許是我們更需要留意的行業動向。
Onelawyer 訴訟有門 (法律服務搜尋器)
遇上法律問題要搵律師,市民沒有門路,只能靠口碑、問相熟親友,或從社交圈子搜尋,但又要擔心費用問題,無從格價。 Legit由傳媒人、創科人及律師創立,透過「一鍵搜尋」、一站式比較常用法律服務收費,提升透明度和法律服務可達度,鼓勵市民增加使用法律服務。

媒體曝光︰當人工智能進軍法律服務 (明報)
小額支持項目
喜歡這個項目?小額支持使他們為社會帶來更多創新元素!